中学女校友就冬季穿裙规定提讼 法庭指乏理据拒批司法覆核许可

中华基督教会基智中学女校友质疑本地学校一般无理规定女学生穿裙上学,令到她在冬季时被逼暴露小腿,祸及健康,兼带性别歧视,早前入稟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禁止上述规定,指示全港学校女学生寒冬时可穿着厚袜裤。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拒批司法覆核许可,指女校友早已不再是学生,没有资格提出司法覆核,加上学生手册上列明寒冷天气警告生效时女学生可穿着长裤。

申请人为阮旻僖,拟答辩人为中华基督教会基智中学,拟利害关係方则为教育局。法官指出,根据教育局回应,一般由学校管理机构制订校服规定,而非教育局,每间学校可独立酌情决定,同时亦要遵守局方通告要求,为学生事务制订政策时要符合平等机会原则,案中局方未接获申请人投诉。

法官又引述校方回应指,申请人基于错误事实基础提出司法覆核,当申请人仍然就读时,校规容许而且学生手册上列明寒冷天气警告生效时,女学生可穿着灰色长裤,即使寒冷天气警告没有生效,个别学生亦可因应特殊情况要求穿长裤,校方会逐一考虑个案。

校方再补充校内设有机制,容许学生经学生论坛、家长经家教会更改校规,申请人也知悉其在校时曾改动过一项校服规定。法官高浩文最后指申请人所质疑的规定未获香港主流学校採用,故认为申请人缺乏理据,拒批司法覆核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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