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告4人擅自离岗有人长达16年 限期返回否则将被处理
关于要求任守志等四名同志限期返回公司上班的通告
任守志,男,身份证号码220621190513,离岗时间为2020年1月;王亮,男,身份证号码220621190515,离岗时间为2018年10月;尹世桥,男,身份证号码220621190514,离岗时间为2015年4月;张玉华,女,身份证号码220621190567,离岗时间为2008年8月。
上述四名同志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岗,至今未到公司上班。在此期间,公司多次尝试联系他们但均未成功。现通过公告方式通知这四位同志于2024年10月21日前返回公司上班。如逾期不归,将按照《劳动法》和吉林省国资委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