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可适度提高 专家建议至6000元/月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校长余淼杰建议,在北上广深等高成本地区试点将个税起征点从当前6万元/年提高至10万元/年,相当于每月个税起征点从5000元提高至约8333元,以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税负,释放消费潜力。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丛树海也提议,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至每月6000元,确保低收入者不征税。此前一些企业家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甚至更高。
当前居民收入增长承压,国内需求不足,不少观点认为应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等方式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增加实际到手收入,提振信心,刺激消费。这类观点受到网民热捧。
关于个税减税如何更加公平合理,需要统筹考量多重因素。具体到是否提高个税起征点及提高到什么水平,更需要一套公开透明的调整机制,并借鉴国外经验,定期调整。所谓个税起征点,学术名称为基本减除费用,即满足老百姓基本生活需求的扣除费用,按理不应征收个税。随着生活水平提升,个税起征点逐步提高。
1980年中国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为800元/月,2006年提至1600元/月,2008年提至2000元/月,2011年提至3500元/月,2018年(四季度)提至现行的5000元/月。自1980年以来的45年里,中国4次调整了个税起征点,主要集中在近二十年,平均五年一调整。今年距离上一次调整已有6年多。
中国个税起征点是否调整,主要考虑城镇居民实际生活支出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188元,人均消费支出34557元。据此测算,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每月约2880元。不同地区生活水平差异大,实际居民消费支出有明显差异。假设一人需负担两人支出,2024年全国居民人均负担的家庭消费支出每月约5760元,相比2018年的4352元增长约32%,高于当前5000元/月的起征点。
这只是一个大致推算数值,实际起征点仍需综合考虑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每个就业者平均负担的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2018年提高起征点至5000元时已具备一定前瞻性,高于当时人均负担家庭消费支出(约4200元/月)。时隔六年多,这一扣除标准需要提高,丛树海建议的6000元/月比较合理。
提高个税起征点还需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和减税影响,全国财政收支矛盾加大。财政部数据显示,2024年个人所得税14522亿元,比上年下降1.7%。因此,考虑到当前财政可承受能力减弱以及实际人均家庭消费支出负担水平,不宜过高提高个税起征点。如果起征点过高,财政减收过大,可能对地方财政冲击较大,并影响中央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除了关注个税起征点变动,老百姓还应注意到近年来中国更加侧重通过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来减轻个人税负。例如2019年推出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新增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提高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相比于提高个税起征点带来的普惠性减税,增加或提高专项附加扣除类别或标准,使得减税更为精准,更加公平。专家测算显示,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纳税人,个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基本无须缴纳个税。这也是为何近年来虽然提高个税起征点呼声较大,但实际个税减税政策发力点均在专项附加扣除上。下一步,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仍有较大完善细化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