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险企试点投资黄金业务 优化资产配置新举措

2月7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允许10家试点保险公司以中长期资产配置为目的,进行黄金投资。这10家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10家险企试点投资黄金业务

业内专家认为,这一举措有助于优化保险资产配置,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对黄金市场而言,保险资金的进入将增加市场需求,优化市场结构,并可能在长期内对金价形成支撑,但短期内影响有限。

《通知》界定了试点投资黄金范围,包括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多种黄金合约和业务。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曾刚表示,黄金作为一种兼具商品属性和金融属性的资产,能在经济波动和通胀压力下提供避险功能,有助于优化资产组合的风险收益结构。黄金的引入可以降低保险资金对传统资产的依赖,增强抗风险能力。此外,黄金作为低相关性资产,可以在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中起到平衡作用,帮助企业应对利率波动和通胀风险,提升资产负债匹配的稳定性。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是深化保险资金运用改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有益举措。下一步,将密切跟踪试点进展,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在试点要求方面,《通知》规定了严格的人员配备和管理制度。试点保险公司需设置投资研究、交易交割、风控合规、清算核算等岗位,做到前、中、后台人员及职责严格分离。投资黄金应灵活运用大宗交易、询价交易、竞价交易等方式分期分批建仓,避免异常交易行为对市场造成冲击。试点保险公司投资黄金账面余额合计不得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

《通知》还要求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和临时报告机制,试点保险公司需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金融监管总局报送试点业务开展情况的报告。若出现不符合《通知》要求情形或发生相关重大风险事件,试点保险公司应在10个工作日内报告,在符合试点要求前不得新增黄金投资。

曾刚指出,保险资金的进入将为黄金市场带来新的长期资金来源,尤其是试点保险公司在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投资,将直接增加市场交易量。保险资金的参与将吸引更多机构投资者进入黄金市场,优化市场参与者结构,减少市场的投机性交易比例,增强市场的理性和成熟度。短期来看,由于投资规模受到严格限制,对金价的直接影响有限,但长期来看,随着试点的推进和可能的扩大化,保险资金的持续流入可能对黄金价格形成一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