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翁认偷辅警LV银包连委任证 判缓刑需赔偿
一名八旬老翁5月在黄大仙偷走一名辅警的LV名牌银包,内含委任证等,警方两个多月后寻获老翁,他声称已把银包「丢咗」。涉案老翁今早于九龙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承认一项盗窃罪,所有失物未能寻回。署理主任裁判官高伟雄考虑到被告年事已高,判囚6个月,缓刑2年,赔偿事主3,200元。
食早餐遗银包遭顺手牵羊82岁被告吴杰民报称小巴站长,承认一项盗窃罪,指他于5月31日在黄大仙龙蟠苑商场内偷窃一个牌子为路易威登的黑色钱包,价值港币2,500元;现金港币500元;一张香港身份证、驾驶执照、八达通、辅警人员委任证、警察体育游乐会会员证及两张Visa卡,上述物品为成文烈的财产。
一时贪心犯案 「银包已经丢左」案情指,事主当日在案发地食早餐,惟将银包遗漏在长椅上忘记拿走,其后返回案发地惟银包已不知所蹤,遂报警求助。警方翻查闭路电视后,发现被告于事主离开后将银包取走,遂于8月拘捕被告,被告于警诫下承认犯案,「都係一时贪心,拎左嗰银包,已经丢左」。
辩方求情指被告年事已高,退休多年,因一时贪心犯案,不知道后果如此严重,如今坦白承认控罪,亦已有悔意,望法庭轻判。署理主任裁判官高伟雄判刑指,被告所犯控罪严重,受害人因一时疏忽留下银包,惟念被告初犯,年纪偏大,判处6个月监禁,缓刑2年,赔偿3,200元。
案件编号:KCCC2705/2024
原文刊登于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八旬翁认偷辅警lv银包连委任证-判缓刑需赔偿/502183?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
其他人也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