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会案 控方指屏幕连设备5万磅较申报超重逾4倍
前年MIRROR演唱会发生舞台电视屏幕堕下事故,2名舞蹈员受伤,分别颈部及盆骨骨折。工程总承办商艺能工程及延伸公司的3名职员,涉嫌向康文署虚报设备重量,3人否认串谋欺诈等罪,案件在区域法院开审。
控方开案陈词指,艺能先后两次向康文署递交悬吊设备负重表,报称设备总重量约1.2万磅、涉案电视屏幕重600磅,但电视屏幕实际重量超过400公斤,设备总重量达5万磅,超重超过4.2倍。
3名被告中,吴凯莹、林志华是艺能的项目经理;梁耀祖是广域策划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负责计算和检查场地天花负重。
开案陈词提到,康文署、大国文化及艺能在演唱会举行会面,署方要求提供负重表及索具装配图,吴凯莹随后发放多份相关文件,康文署将图表转发工程顾问审核结构安全。
事故前6天,艺能再发送文件,提到会在场馆天花悬挂6部电视屏幕及8个喇叭,前者重量共3600磅,后者重量共1600磅。顾问公司审视后认为没有超重,实地视察后发出证明书。
根据吴凯莹同年5月发送给电视屏幕供应商的通讯软件讯息,每部电视屏幕的重量至少约435公斤。艺能的文件亦显示,10项悬吊装置实际重量超过5万磅,超重约4.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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