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在槟大桥辱骂执法人员 华男认罪罚款100令吉

(大山脚13日讯)不满路税过期遭扣查而辱骂执法人员。华裔男子詹志雄(译音)今被控辱骂公务员及滥用毒品罪名,惟其承认辱骂公务员,罚款100令吉。 被告今日在警方的押送下,抵达大山脚法庭面控3项罪名。 在第一项控状,被告在2025年2月10日凌晨1时15分,在威中警区毒品调查组进行尿液检验结果显示,对毒品呈现阳性反应。第二项控状为,被告在2023年8月23日凌晨5时40分,尿检结果对毒品呈现阳性反应。 以上2项控状皆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滥用毒品)。一旦罪成,将面对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至于第三项控状为,被告在2025年2月9日晚上10时,在槟城大桥前摩哆通道遭检查时,对执法人员爆粗,因此抵触1955年轻微犯罪法令第14条,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100令吉。 法庭通译员以福建话宣读控状后,被告仅承认辱骂公务员,惟不承认滥用毒品。 法律援助律师普斯巴为被告求情指,被告从事殡葬服务业,已婚,目前与妻子和健康欠佳的母亲同住,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希望法庭给予被告最低保释金。 主控官诺莎琪拉则认为,被告出言辱骂公务员行为不可取,应判最高处罚,以儆效尤。 最终,推事努鲁拉希达宣判,被告在辱骂公务员罪上,被判罚100令吉,若无法缴费罪则以监禁7天代替。 至于2项滥用毒品罪,被告以各3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而案件展延至4月1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