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纵火焚烧摩哆屋子 无业男认罪监12年

(华玲2日讯)蓄意纵火烧摩哆和屋子,23岁无业青年今日面对3项指控皆认罪,被判监禁12年。 被告阿菲嘉兹敏来自居邦甘榜比桑,他今日被带到华玲法庭面孔。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于2024年12月24日凌晨3时30分,在居邦甘榜比桑一间住家焚烧3辆摩哆,造成居民财产损失。 第二项控状为,被告被控于2024年12月27日凌晨3时15分,在甘榜日来一间住家纵火焚烧一辆摩哆。 第三项控状为,被告被控在2025年1月2日凌晨3时30分,在甘榜哈古斯一键住宅焚烧一辆摩哆及木制物品。 3项控状皆在刑事法典435条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4年和罚款。 来自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英丹诺莎菲娜,为被告求情指出,由于被告已认罪,节省了法庭时间,因此希望被告的刑期可从被捕日起,同时执行。 法官娜兹瓦随后需阿奴,被告被判处监禁12年,从被捕日1月20日算起。 早前报道,华玲县自去年12月24日开始,接连发生9宗纵火事件,造成数十万令吉的财物损失。 而涉案男子在求学时期,就一直遭到霸凌,之后进入职场,因不满职场失意而怀恨纵火,同时与亲属及邻居之间,长期积压恩怨和不满。 男子是以汽油焚烧摩哆,再让火势蔓延至居民的屋子。 纵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