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会事件导演供称原拟12块屏幕因太重改为6块
MIRROR演唱会屏幕坠下案件在区域法院续审,演唱会导演郑宇轩出庭作供。他提到演唱会最初打算悬挂12块 LED屏幕,因为MIRROR是12人组合,但製作团队艺能工程认为「吊天器材」太重,最终改成6块双面屏幕,可以显示12人的面孔。 3名被告分别是艺能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凯莹及林志华,以及广域策划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梁耀祖。3人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及交替控罪的欺诈罪,于前年5月19日至7月25日,串谋诈骗康文署经理,即在两个负重表中虚报多项设备的重量,诱使康文署经理容许演唱会举行。 郑宇轩解释製作团队向艺能提供设计,艺能回覆是否可行,吴凯莹及林志华是艺能的「对口人」,双方接触较多,梁耀祖在会议上负责以电脑打开设计图,商讨设计可行性。 另一名证人、舞台设计师周淑贞亦有出庭,她在作供时同样确认演唱会最初打算悬挂12块LED屏幕,又说有印象在另一会议上,负责供应屏幕的公司即场提供屏幕连铁框架重量,为大约500公斤。 周淑贞又指,被告吴凯莹较常与製作团队联络,是「沟通桥樑」;被告林志华较多技术上的意见,例如悬挂装置会否太重;被告梁耀祖负责在会议上用电脑计算粗略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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