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未上牌电自行车不许上路 5月1日起全面实施登记管理
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府通报了全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为确保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正严格执行相关部署,聚焦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与路面执法等核心环节,加大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加固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网。
根据《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才能上路。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将获得正式号牌,而对部分超标车辆则发放临时号牌,具体标准涉及车辆重量、速度、电池电压及电机功率等指标。新购电动自行车需在30天内完成注册,超标车辆的临时号牌政策由各市级政府制定,未登记车辆禁止上路。目前,全省已设置了598个电动自行车登记点,涵盖政务中心、车管所、警局、邮局、机动车登记站及销售店等,详情可查询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众号或拨打12123交管热线。
在交通违法整治方面,公安机关正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监管,特别是在重要路口增派警力,实施教育劝导与严格执法并举。轻微违规者将接受现场教育,而针对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行为,则通过定点监控、动态巡逻及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查处,行动至今已处理数万起违法行为,有效改善了道路通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