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罐曲奇被判向皇冠曲奇赔偿50万 虚假宣传与商业诋毁终定论
蓝罐曲奇被判向皇冠曲奇赔偿50万
蓝罐曲奇和皇冠曲奇长达九年的法律纠纷有了新的判决结果。近日,丹麦蓝罐曲奇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法院认定其在产品营销中存在虚假宣传,并对皇冠曲奇构成了商业诋毁,因此发布声明消除影响。
判决书显示,蓝罐曲奇此前宣传自己是“唯一获得丹麦皇室授权”以及“陪伴几代丹麦皇室成长”的表述被法院认定为虚假宣传。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咏宜表示,虽然这是一审判决,但双方均未上诉,且蓝罐曲奇已通过声明履行了一审判决的内容,因此该判决已生效。
在这次判决之前,六年前,皇冠曲奇曾因产地在印尼却宣传产自丹麦而被蓝罐曲奇告上法庭,并被法院认定有虚假宣传成分。此次案件中,蓝罐曲奇被判定赔偿皇冠曲奇50万元,并停止相关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行为。
2019年,皇冠曲奇品牌经营方公司丹麦丹尼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迈大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将蓝罐曲奇关联公司告上法庭,索赔近3000万元。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蓝罐曲奇在宣传中多次出现虚假宣传行为,并对皇冠曲奇造成了商业诋毁。
具体而言,蓝罐曲奇在宣传中声称是“唯一经丹麦皇室授权”的品牌,但事实上市场上还存在另一个获得丹麦皇室御用认证的品牌BISCA。此外,蓝罐曲奇还宣称“自诞生以来,陪伴几代丹麦皇室成长”,并使用“最先进”“最优质”等绝对化表述,这些都被法院认定为虚假宣传。同时,蓝罐曲奇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中暗示皇冠曲奇故意使用近似包装欺骗消费者,构成商业诋毁。
2024年6月18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蓝罐曲奇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行为,并在其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连续三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同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5万元。
蓝罐曲奇和皇冠曲奇的法律纷争始于2015年。当时,皇冠曲奇成为丹麦国家羽毛球队的官方赞助商,而蓝罐曲奇则以个人赞助的方式赞助了五名队员,导致这五名队员被国家队除名。2017年,蓝罐曲奇再次起诉皇冠曲奇,最终胜诉并获赔200万元。然而,在这次案件中,蓝罐曲奇败诉。
公开信息显示,蓝罐曲奇产品始于1933年,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和推广。2009年,蓝罐曲奇获得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赐予的“丹麦皇室御用品牌”认证。2019年,费列罗集团收购了包括蓝罐曲奇在内的凯尔森集团。迈大食品成立于2007年,自2009年起成为皇冠曲奇在中国大陆的进口商和经销商,并获得印尼迈大集团、丹麦丹尼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等的授权书,成为中国市场皇冠曲奇唯一授权的总经销商。
董咏宜分析称,尽管最新的判决结果短期内对蓝罐曲奇的经营有一定影响,但只要及时替换新的合规广告宣传用语并在保持质量的情况下,长期影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