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彭国甫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因涉嫌受贿被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调查结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彭国甫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进行了讯问,同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指控,彭国甫在担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湖南省怀化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