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公司无注册下进行贵金属及宝石增值加工交易 东主被捕

海关昨日侦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间本地公司在没有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监管制度所需的注册情况下,进行每宗交易额均为12万以上港元的贵金属及宝石增值加工交易,被捕的公司东主获准保释候查,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表示,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监管制度已于去年4月1日起实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经营贵金属及宝石业务,并在业务过程中在香港进行总额为12万或以上港元的交易,均须向海关关长注册。除注册人外,任何交易商若声称为注册人、声称获授权进行;或进行任何总额为12万或以上港元的现金交易或非现金交易,均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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